【应急预案】关于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 知
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又将进入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易发阶段。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落实防控责任,避免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职尽责、抓细抓实。要细化乡镇及社区、村(居)委会工作责任,对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片负责。县教体、公安、民政、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宣传、住建、文广旅新、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责任,把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原因等情况,强化问题导向,高度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全面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各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塘、塌陷区、水库、取土坑和河流湖泊等危险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建档入库,限期整改,动态管理;要在危险路段和水域逐一设置安全警示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落实巡防人员和管理责任,织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社会防护网络,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三、完善管护监护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管护监护措施,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要完善防溺水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推进落实;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制发致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一封信,告知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要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引导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学校和社区、村(居)委会要派人定期上门走访,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点水域日常管理和巡查,重点危险部位要落实专人看守;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做好预警和警示工作。要积极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协调做好防溺水工作。
四、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横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溺水安全防护知识和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告知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法,提高青少年儿童的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能力。各级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时效性,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防控工作氛围。
五、落实应急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
六、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要通过通报、督办、曝光等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通报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拧紧安全责任链条。要组织专人专班,对基层防溺水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工作督查到位、落实到位、问责到位。
对各乡镇防溺水工作的落实情况,县防溺水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