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340/202202-0005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危改户认定程序 发布日期: 2024-05-27 14:50
发布机构: 怀远县万福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27
来源单位: 怀远县万福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危改户认定程序
文  号: 词: 认定程序

危改户认定程序

发布日期:2024-05-27 14:50信息来源:怀远县万福镇政府 浏览量: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认定程序

(一)户主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低保证或政部门核实证明、贫困残疾人需要有关残疾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并经当地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批准方可申报。

(二)规范认定程序。存在一下情况的不予上报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1.有房产的不准上报;2.经商办企业的不准上报;3.有车辆的不准上报;4.集中供养的不准上报;5.户口没有分开,且家庭住房不是唯一住房的不准上报;6.户口在一起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的(包括村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准上报;7.唯一住房达不到C级或D级危房要求的不准上报;8.上报名单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的,不准上报。

(三)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户主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拟补助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固镇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经评议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

(四)乡(镇)政府审查。各乡镇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审查, 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房屋危险性进行量测、评估、判断,并出具定性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经核查人员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乡镇审查结果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