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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生活救助
索
引
号:
003044340/202304-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过渡期生活救助
发布日期:
2024-05-27 15:00
发布机构:
怀远县万福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27
来源单位:
怀远县万福镇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名 称:
蚌埠市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文 号:
关
键
词: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蚌埠市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4-05-27 15:00
信息来源:怀远县万福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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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受灾地区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数和生活救助标准。其中:省启动四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向
“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月。其中:省启动二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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