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890/202012-00080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发布日期: 2021-07-20 14:52
发布机构: 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文  号: 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发布日期:2021-07-20 14:52信息来源: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浏览量:

一、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申请材料

表格在附件处下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申请人书面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到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
2、受理:县级经办机构通过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待遇复审;
3、办结:每月业务经办完毕将人员发放信息发送至银行进行待遇发放。

四、注意事项

2010年已经达到60周岁、且未享受其他保险待遇的群众,可以直接带齐相关证件去户口所在村、社区参保,不需缴费,直接领取待遇;2010年未达到60周岁,现在已经到龄未参保的群众,可带齐相关证件去户口所在村、社区参保,补齐2010至到龄当年的保费,在缴费到账次月开始发放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