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残疾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23)1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23)14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残疾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条 对象条件
一、残疾大学生
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户籍为本省。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
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残疾学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户籍为本省。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条 资助标准
一、残疾大学生
(一)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 15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 2500 元。
(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 4000 元和研究生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 1000 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
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 1500 元,按年度办理。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地方资金,对农村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脱贫不稳定户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户残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残疾学生、一户多残及孤残等特殊困难残疾学生,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三条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或《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二)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三)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国家承认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五)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原则上要当年申请,若有特殊情况当年不能按时申请的,可在下一年度申请;每名学生一个年度只能领取一次资助;2023年入校新生(残疾学生)可申请本年度的残疾大学生资助,或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第四条 办理程序
(一)申请及初审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县区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蚌埠市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残疾大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蚌埠市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 9月 28 日前上报市残联综合业务科(原件初审后当即退还,复印件由县区残联加盖公章后存档并上报)。
(二)复审及上报备案 市残联对县区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汇总填写《蚌埠市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残疾大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蚌埠市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会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按省文件要求报送省残联备案。
(三)支付方式 市残联会同级财政部门对县区残联所报材料复审通过后两周内,由县区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账户(本人账户不得随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