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009/202106-00001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三农,其他,其他,DOC
内容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6-22 11:51
发布机构: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实施意见》和《通知》有关说明
文  号: 词: 《实施意见》和《通知》有关说明

《实施意见》和《通知》有关说明

发布日期:2021-06-22 11:51信息来源: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745

《实施意见》和《通知》有关说明

 

    一、《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说明

根据《中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我省制定了《实施意见》,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各地和省直相关部门。《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的文件,二者在总体要求和大体框架上是一致的,但结合了自身实际、突出了我省特色。两个文件都分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完善帮扶政策强化组织保障五个部分

关于监测对象。监测对象有三类,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是2020年底后新增的一类监测对象,这类人群从收入水平看,不能纳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而是受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其困难和返贫致贫风险是暂时的,通过帮扶可以在短期内消除。注意事项:一是从区域来看,监测对象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相比以前增加了原来没有脱贫攻坚任务的35县(市、区)以及70个县(市、区)中原来没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从人群来看,监测对象既有农村人口也有城镇人口包括所有农村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二是开展动态监测过程中,不仅要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也要监测其他家庭变化情况。三是不仅要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也要对其他群体开展常态化监测。

(二)关于监测范围。全省监测范围2021年确定为6000元,以后每年都会根据相关因素进行调整。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现状和2020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全省分片确定监测范围。注重事项:一是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要求,不再提监测标准,而是以监测范围来定义。二是监测范围必须以6000元为底线,只能上调,不能降低,且上调幅度不宜过大。同时,分片确定监测范围后,每个片内的市、县(市、区)统一按照一个监测范围确定监测对象,不得再自行规定监测范围。三是监测范围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而不是唯一标准,更不是重新划定新的贫困线。确定监测对象时,既要以监测范围为重要参考,也要综合考虑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状况以及分户子女经济条件等,分析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必须纳入监测对象;对收入虽然低于监测范围、但收入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无问题、子女经济条件好的农户,不纳入监测对象。四是各地在确定监测对象过程中,可以借鉴贫困人口识别的做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列出负面清单,作出一些限制性规定(如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分户子女家中有消费型轿车、家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等不得确定为监测对象)。

(三)关于规模性返贫。由于各地区域发展、地域条件、农村人口规模存在较大差异,文件对规模性返贫作出了定性规定,而没有量化标准,主要从各类灾害、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梳理了规模性返贫风险点,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涵盖了对规模性返贫概念的定性表述。注意事项:一是根据我省五防机制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沿淮行蓄洪区安全带动断链两个风险点。二是强调对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进行排查预警。(从文件规定来看,我理解规模性返贫可以分为区域性和群体性两类。区域性是指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如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返贫率达到一定界点;群体性是指某个群体如易地扶贫搬迁群体、受灾群体、低保户等因政策、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出现一定比例的返贫人口)。

(四)关于监测程序。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识别标注程序为农户申请并作出承诺和授权、村民小组评议、村两委核实和评议、村内公示、数据比对、乡(镇)审核、县级备案公告,即两评议一公示一公告。注意事项:一是农户申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书面申请、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和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即原来的12317平台)提出申请。二是新增了农户承诺和授权程序,新识别标注的监测对象既要提出书面申请也要作出承诺和授权。为便于操作,省乡村振兴局规定了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的统一格式,各地自行印制。农户不识字的,可以委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或近亲属代为填写,同时加按本人手印,但必须将相关内容告之农户。三是对系统内现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不再重新履行识别标注程序,但必须核查风险消除的稳定性,同时采集信息变化情况并录入系统。四是村里召开评议会必须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不能只是村两委成员召开内部会议进行评议。五是在确定监测对象过程中,要收集相关资料,做好台账管理。

(五)关于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经履行规定程序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注意事项:一是风险消除必须履行村两委提出、村级评议后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备案公告的程序,评议时最好让监测对象本人参加,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前告知监测对象本人。二是把握好风险消除的条件,不能简单地因为家庭收入增加、人均纯收入超过监测范围就认定为风险消除。关键要看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一些收入达到监测范围以上、风险暂时消除、稳定性不够的,不能履行风险消除程序。三是根据风险消除的稳定程度,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分类管理。按照风险消除不再帮、风险不除持续帮的原则,对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进行监测和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四是对已经标注风险消除但经核查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要进行风险再标注。五是风险消除后只是在系统中予以标注,而不是在系统中清除。

(六)关于动态管理。加强日常跟踪走访,实时掌握农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注意事项:一是坚持应纳尽纳,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户必须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不得搞规模控制,特别是市、县(市、区)、乡(镇)不得层层下达指标,村级不得人为控制监测对象规模。二是严格监测范围和监测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得纳入监测对象,不得搞弄虚作假,不得搞优亲厚友,不得搞政策平衡。三是监测对象原则上只进不出识别标注不准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后无法清除。

(七)关于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是符合基层实际有效做法,也是建立长效监测机制的成功模式有利于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一是构建县乡村分级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县级乡村振兴(扶贫)部门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会同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以及农业、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建立体系、督查指导、协调推进、数据比对、落实政策乡镇负责本区域网格日常监测管理,督促和指导各村建立动态监测网格,抓好督查指导、协调推进、及时预警、落实帮扶、解决问题等村级以原有各类网格(如党建网格、文明创建网格、政法系统网格、邻长制管理网格等)为基础,将全村分为若干个小网格,每个网格一般10—15户群众(根据各村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适当调整),组织动员本村驻村工作队成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村医、农村党员等担任网格员,具体负责跟踪走访、联络协调、反映情况、及时上报等工作建立村级管理网格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网格内对每个监测对象安排1名帮扶联系人。二是明确管理对象和工作内容管理对象是网格内所有农户,重点是监测对象;工作内容是实行分片管理、定责到人,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落实措施。三是完善工作流程。完善网格员村两委乡(镇)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相关职级部门乡(镇)村两委的工作流程,形成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闭环管理。第一步由网格员对农户(重点是监测对象)实时开展跟踪走访,第一时间掌握农户家庭收支状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其他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反映。第二步由村两委对网格员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后上报乡(镇)。第三步由乡(镇)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后上报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第四步由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组织开展数据比对和审核(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增加公告环节),必要时可以开展现场核查。第步由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根据农户致贫返贫风险列出政策清单,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派单。第步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安排资金项目。第步由乡村两级抓好政策措施落实,村级要对帮扶政策措施进行公示,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可以在工作中进一步创新,有好的建议或遇到问题及时反映,我们再进一步修正完善。

(八)关于帮扶政策。各地要对照中央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按照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以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政策。同时,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所有监测对象均可使用衔接推进资金、落实行业政策。注意事项:一是衔接推进资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拓宽,对包括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在内的所有监测对象均可使用衔接推进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衔接资金用于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二是开展帮扶不能只用衔接推进资金,行业政策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资金和项目。目前,一些行业部门陆续明确了对所有监测的帮扶政策。

(九)关于帮扶措施。帮扶措施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针对性帮扶。注意事项:一是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不搞政策叠加。二是对风险复杂的,实行综合性措施,坚持开发式帮扶与兜底保障相结合,做好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保障基本生活;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

(十)关于分类管理。过渡期内帮扶对象主要有监测对象、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三类,三类对象互有交叉。就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职责来看,目前主要是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两类。过渡期内监测对象是帮扶重点,但对脱贫不稳定户以外的脱贫人口也不能不管不问,要根据脱贫稳定性(收支状况、收入来源稳定性、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实行分类管理:对脱贫稳定性较强的,主要是进行跟踪管理,落实好民生普惠性政策;对脱贫稳定性一般的,要根据实际困难在相关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

(十一)关于帮扶机制。健全县级统筹、乡村为主、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帮扶机制,逐步向基层压实帮扶责任。注意事项:一是县级要统筹安排帮扶资金和项目,乡村具体落实各类帮扶措施。二是在原则上保持现有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不变的基础上,对新识别标注的监测对象由县级统筹安排帮扶联系人,确保所有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都有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三是结合推行村级网格化管理模式,注重发挥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帮带作用,推动帮扶工作进一步向最基层延伸,实现就近就便监测和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对监测对象安排2名帮扶联系人,其中:1名由县级统筹安排,1名由村级发动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担任。四是继续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十二)关于考核评估。今年首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是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省委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发现规模性返贫或其他突出问题的,进行提醒约谈。今年底还要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评估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注意事项:一是考核评估范围扩大到105个县(市、区)。二是考核评估更加严格。考核评估的指标设计、方式方法将进一步优化调整,对今年刚开展此项工作的35个县(市、区)来说,压力会更大。

二、《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的通知》有关说明

518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王正谱局长提出了开展集中排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乡村振兴局党组经研究,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并印发《通知》。

(一)总体要求。四个聚焦为主要内容,即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环节,聚焦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消费帮扶、就业帮扶车间、扶贫项目资产等重点工作,聚焦监测对象动态管理,聚焦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深入查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坚决防止返贫致贫。注意事项:一是集中排查不仅仅是排查问题,更重要的是抓好整改。二是排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排查既要组织乡村基层进行逐户逐人逐项调查,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行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在全省104个县(市、区)及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对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全面开展排查。注意事项:一是105个县(市、区)要在有农村人口的行政村全面开展排查。二是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28个县(市、区)要对集中安置区内的所有搬迁群众(包括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进行排查。安置区只针对易地扶贫搬迁而言,其他的如征求拆迁安置区等不包括在内。

(三)工作任务。这是重点,主要包括3项任务。

第一任务是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包括2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核查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开展进村入户排查和部门核查,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切实抓好整改,逐项逐条核实销号。排查内容包括9个方面,涵盖了重点环节、重点工作、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四个方面。注意事项:一是对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或需要持续推进的,继续落实整改措施。二是9个方面内容不是每个县(市、区)都必须全部排查,如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只涉及28个县(市、区);没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主要排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三是部门排查既要与入户排查结合起来,也要进行数据分析。

第二项任务是开展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包括5个方面:一是确定监测对象。根据各片确定的监测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安排帮扶联系人,开展针对性帮扶。二是全面核查系统内现有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消除的稳定性(重点是没有落实帮扶措施或较短时间内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对标注风险消除但重新出现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再标注。三是加强信息采集与录入,新识别标注的监测对象要采集基础信息,系统内现有监测对象要采集信息变化情况,同步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四是加强监测对象档案管理。五是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管理模式。注意事项:一是5个方面可以同步推进。二是脱贫不稳定户以外的脱贫人口如果基础信息有变化,也要采集信息变化情况并在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中进行修改和完善。三是风险再标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能为了完成任务,对新出现风险的不进行再标注;也不能为了人情关系,对未出现新风险的进行再标注。四是入户排查情况要做好台账,特别是新识别标注监测对象要保存好原始资料,及时归档、规范管理。

第三项任务是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包括2个方面:一是完善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的帮扶措施。二是根据帮扶措施安排帮扶资金和项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注意事项:一是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和脱贫稳定性强的脱贫人口原则上可以不安排财政资金补贴类的帮扶措施,但行业政策有明确要求的必须落实。二是脱贫人口帮扶措施录入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三是帮扶措施必须告之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本人知晓。有扶贫手册的可以在扶贫手册中填写,但各地不得再印制扶贫手册

(四)组织实施。总体上按照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是动员培训(61—6日)。今天省里召开动员暨培训会议,标志着集中排查正式启动。市级根据需要开展培训,但35个县(市、区)所在市必须组织开展相关县(市、区)人员参加的培训。县级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乡村两级业务人员参加的培训。第二阶段是实地排查(67—15日)。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和部门排查。第三阶段是问题整改及动态管理(616—25日)。这个阶段任务较重,具体有4项:一是分类形成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符合条件的农户确定为监测对象;三是认真做好监测对象基础信息维护;四是优化调整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2021年帮扶措施。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626—28日)。县级形成自查报告,市级形成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排查开展情况、排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动态管理及帮扶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连同所辖县(市、区)自查报告一并于628日前上报省乡村振兴局。注意事项:一是四个阶段原则上进行了时间划分,但不是绝对的。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压茬推进,但必须保证在628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第二、第三阶段的有些工作可以同步推进,如发现符合条件的农户可以及时履行监测程序,发现信息变化情况可以实时进行更新,排查发现问题可以边查边改。三是排查出来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必须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不能整改到位或需要持续推进的要明确整改时限。

(五)有关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集中排查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涉及多个部门,必须争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视与支持,关键要压实乡村两级责任。二是强化工作实效。各市、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要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要确保监测对象识别标注和风险消除精准真实、群众认可。三是强化督导调度。省乡村振兴局实行双周调度机制,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切实加强系统监管。市县两级扶贫部门要落实工作专责,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特别35个县(市、区)加强督查指导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层层加码。

 

 

 

 

 

 

 

附件

监测对象申请承诺授权查询

 

        村委会:

本人家住    组,家庭共同生活人口  人,其中有劳动能力   ;分户子女   2021年家庭收入   ,(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特申请为监测对象

本人知晓申报监测对象有关政策和程序,提供的家庭情况及相关信息客观真实,并授权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在审查审核过程中,根据需要向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单位查询本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有关信息和资料。

 

 

 

               申请人签字并盖章或按手印)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