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009/202111-0001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DOC
内容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 2021-11-15 10:48
发布机构: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徐圩乡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文  号: 词: 徐圩乡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徐圩乡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1-11-15 10:48信息来源: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标准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标准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