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009/202202-0003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日期: 2022-02-14 10:39
发布机构: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14
来源单位: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校园安全
文  号: 词: 安全

校园安全

发布日期:2022-02-14 10:39信息来源: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将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纳入监管范围。

一要进一步落实学校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

二要将加强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纳入各地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力量,健全制度,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

三要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安全工作。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建成后出现的治安、卫生、饮食、交通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安全隐患。

五要认真抓好学校防火、学生食堂和宿舍管理、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六要组织开展面向本地区全部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检查,逐一检查这些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校舍、食堂、自备水源、厕所等易发事故环境的隐患排查情况,做到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