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009/202207-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3-22 09:29
发布机构: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7-05
来源单位: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徐圩乡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保障标准
文  号: 词: 最低生活保障

徐圩乡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2024-03-22 09:29信息来源: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统筹,标准为A类504,B类345,C类240。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三)身份证、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系统核查-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评分、审批-公示。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徐圩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

八、联系方式:0552-879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