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8-17 11:15信息来源: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2〕25号),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写了《怀远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怀远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5日,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县发改委、县融媒体中心2家单位反馈意见4项,未采纳4项。
附:《<怀远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反馈意见汇总表》
《怀远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反馈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意见反馈 | 是否采纳 | 理由 |
1 | 县发改委 | 附件2成员单位职责(4)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储备局):建议:删除配合县应急部门制定全县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 | 否 | 县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涉及面广、资金量大、涉及项目立项等工作,需发改等部门配合。 |
2 | 县融媒体中心 | 附件2 成员单位职责(24)县融媒体中心:建议:删除负责全县应急广播管理、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 否 | 县文旅局为行业主管部门,县融媒体中心实际负责全县应急广播管理,为保证预案实施可操作性,不予采纳。 |
3 | 附件2 成员单位职责(20)县文旅局:建议:负责全县应急广播管理,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 否 | ||
4 | 第2.3工作组 (8)宣传报道组:建议增加县文化和旅游局,因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的职能在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