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怀远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皖教督〔2019〕1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着力解决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推进县域优质均衡发展,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目标任务
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街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皖教基〔2017〕24号)和《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皖教基〔2018〕18号)查缺补短,确保2029年顺利通过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县政府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协调,各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由县政府牵头,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以改造乡村学校和边远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均衡发展。
(四)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四、推进措施
(一)严格配置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重点谋划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及校际均衡情况,改善师资配备、教学资源补充等7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使小学、初中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50、0.45。
1.建立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按照“四个统一” 标准,统筹兼顾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大力改造农村薄弱学校, 着力提升县域内每所学校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到达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等各项指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办学条件均衡发展。
2.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师德风尚,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优化城乡教师结构。二是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构建教师在职学习提高的激励机制。改革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质量和学历层次。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确立终身教育思想,提高实施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保障教师待遇。统筹分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全面推行以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学区内、校际间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学水平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校长培养、任用、考核机制。坚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校长“捆绑式”发展和“双向式”流动。四是完善中小学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的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实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和完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师队伍制度,按地域及距离县城距离远近为标准为农村教师发放津贴补助,提高农村教师献身乡村教育的积极性。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府保障程度。强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的主体责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确保15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1.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有效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以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为重点,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倾斜机制。通过资产置换、学校合并等,扩建、改造薄弱学校,扩充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怀远县第三实验小学扩容改造、新建乳泉小学,规划建强九年一贯制学校(毅德城北)、圣泉九年一贯制学校(老啤酒厂)、榴城九年一贯制学校(朱岗)等项目实施,招商引资致远外国语学校和双语实验学校,有效解决城区“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不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实验班等,逐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2020年暑期招生,执行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标准。2026年全面消除“大班额”,确保到迎接国家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验收的当年,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同步消除“大校额”现象,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2.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3.进一步落实政府各部门职责。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怀远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为主,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教育体育局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规划主体,负责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公安、税务、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涉教部门在协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好本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的配套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合理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重点针对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1.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造条件开足开齐艺术教育课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精神压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逐步提高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做到流入本地的适龄随迁子女100%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到迎接国家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验收当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均达到95%以上。
2.进一步深化教育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的重点校、重点班,逐步控制城区小学的班额。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检测制度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县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
3.提升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水平。争取早日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到达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动员各方力量,提高均衡发展的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动员广大师生、家长等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优秀成果、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特别要宣传长期工作在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的先进模范事迹。定期对义务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使我县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强化督导,落实奖惩,充分发挥督导助推功能。落实县政府领导、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及其内设股室负责人三级包保责任制,实行“每周调度、每月总结、每季度评比”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推进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复核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难题,寻求解决之道。经过系统规划,坚持问题导向,逐步补齐短,加强动态监测,完善督导评估,强化考核问责。按照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循序渐进的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确保各项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