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009/202306-0000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贫困人口退出 发布日期: 2023-06-16 09:42
发布机构: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6-16
来源单位: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贫困人口退出
文  号: 词: 贫困人口退出

贫困人口退出

发布日期:2023-06-16 09:42信息来源: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一)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

1.人均纯收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按当年确定的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2.住房安全。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

3.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

4.基本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

5.饮水安全。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规定标准。水量: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年均降水量不足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20升。水质: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 GB5749 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

用水方便程度: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供水保证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