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办事指南】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05 09:07信息来源: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承办机构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指导科。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申请条件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五、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申请人办结事项。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0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指导科
电话:0552-3111506
监督咨询电话:0552-207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