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奖学金管理办法
怀远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管理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这一惠民政策,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助学资助,激发学生增强感恩回报意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积极向上的良好品质,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结合国家资助政策,蚌教[2017]13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2017年中职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教资〔2018〕9号关于印发蚌埠市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试行办法。
一、建立领导管理机构,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评审。
1.设立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杨斌
副组长;魏硕(资助B岗负责人)
成员:支伟、尚小磊、李欢欢、张妍、宋传彬、崔怀水
2.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任:陈勇(资助A岗负责人)
成员:马红敏、周云峰、何雅婷、各班班主任。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政策,资助办和班主任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深入了解这一惠民政策,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学生学会感恩,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励志成才,回报社会。
三、实行专人专管,落实责任追究制。
资助办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助学金、免学费学生资料收集、资格初审、数据统计上报、资金发放。
四、国家助学金管理评审条件
1.助学金受助对象: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
2.学校按照受助年级学生总数的15%的标准进行评定。评定条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含13类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3.评定程序
填写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申请表(困难认定一体表)、户口本首页(有公章页)及本人页复印件给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班主任整理、签名、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交到校资助办审核→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验章→审核后交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验章→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享受助学金学生名单(学生提供银行卡号,一般为一卡通账号)→名单账号录入资助系统→校资助办上报资助名单打卡转账,发放助学金→各班级落实是否全部发放成功。
4.提供的材料:助学金申请表(新表),班级公示照片、班级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
五、免学费管理办法
1.受助对象:中职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除外)。农业户口和县镇非农业户口学生均享受每学期1500元的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为城市户口学生总数的10%)享受每学期1500元的免学费。
2.评定程序
学校公示,在籍在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直接享受免学费。
3.所需资料:不需要提供材料。
六、校内资助管理办法
1.受助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中职学生。
2.学校按照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的资金准备用于资助中职学生,本着公平、公开,尽量多地资助学生的原则开展工作。校内资助分为困难补助、校内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进行评选。
3.说明
①校内资助主要目的是为补充国家资助的指标不足;②校内资助的受助对象包括国家规定的13类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普通困难家庭学生以及突发困难学生等。
2.评定程序
填写校内资助申请→提供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班主任整理、签名、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交到校资助办审核→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验章→校资助办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校内资助学生信息→资助名单提交银行打卡发放→各班级落实是否全部发放成功。
七、发放形式及要求:助学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打到学生的资助卡上;免学费资金直接免除(不得收取);校内资助直接打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上。
八、本办法从2024年10月17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