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怀远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校园内倡导争优创新风尚,激励同学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决定每年评选和表彰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对象
第一条 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对象为上述学生中的班委、班团干、学生会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班级。
评选名额
第二条 三好学生以各班人数(符合参评对象条件的人数,下同)的 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以各班人数的5%评选。先进班集体以全校班级数的 10%评选。
评选条件
第三条 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 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异,期末考试科目总评平均分达80分以上、单科成绩70分以上、考查成绩良好。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5.诚实守信,无考试舞弊及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良诚信记录。
第四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良。
3.担任学校主要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诚实守信,无考试舞弊及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良诚信记录。
第五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气氛良好。
3.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性、公益性活动。
5.班委会、党团组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作用强,较好地发挥了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
评选要求
第六条 各班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评选推荐。
第七条 被推荐人名单及简况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 3天以上。
第八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推荐表的“主要事迹 ”一栏,必须由班主任(辅导员)根据表彰类别客观地填写。
第九条 各班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推荐材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奖励和表彰办法
第十条 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均由学校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