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6:38 信息来源: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号:【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思考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如有疑问,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路188号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电话:0552-8012134,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为重心,以便民和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程公开,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共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领导8条、机构设置2条、人事信息2条、政策法规5条、行政权力运行116条、规划计划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财政资金5条、应急管理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招标采购9条、新闻发布8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条、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2条、监督保障7条、回应关切2条、其他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办理进度和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供申请人查询,有关材料进行了规范存档。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引发投诉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目录。2020年下半年,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结合中心任务、突出重点领域为重点,全面平稳完成新老目录的更替二是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领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未发现有我单位牵头实施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需清理。三是加强重要政府信息规范和管理。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并对动态调整情况进行说明,更加注重清单的规范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克服全国疫情带来的影响,按照要求,门户网站按时成功纳入集约化平台运行。同时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中。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靠前抓;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具体抓。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抓两化建设坚持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心,按时按照上级指导编制完善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

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0

4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回应社会关切还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数量还需提升等。

改进措施:2021年,我们将全面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持续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细化环保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通过制度化手段提升政务公开标准规,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日常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和全流程。

提升解读内容质量和数量重点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政策,不断加大政策解读的同时,着重在解读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解读实效。

不断推进决策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做好意见征集和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