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5:12 信息来源: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思考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路188号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电话:0552-8012134,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共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领导10条、机构设置3条、政策法规3条、行政权力运行113条、规划计划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应急管理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招标采购6条、新闻发布31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条、上级政策解读1条、本级政策解读3条、监督保障10条、回应关切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办理进度和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有关材料进行了规范存档。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引发投诉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目录。2021年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结合中心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平稳完成新老目录的更替二是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领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未发现有我单位牵头实施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需清理。三是加强重要政府信息规范和管理。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并对动态调整情况进行说明,更加注重清单的规范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要求,门户网站按时成功纳入集约化平台运行同时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中。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靠前抓;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具体抓。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抓两化建设。坚持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心,按时按照上级指导编制完善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业务不了解、不熟悉。二是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研究还不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2022年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考核。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让政务公开的工作职责、办事流程了然于心;建立“按月调度、季度通报、年终考核”的考察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效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位。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公开实效。以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载体,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扩大各项政策及工作的知晓面。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依然存在意见征集较少、公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相关科室政务公开的学习,增强意见征集的意识,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