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9:04 信息来源:怀远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财政局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远县财政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怀远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怀远县圣泉路5楼508室,电话:0552-8216900,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挥财政职能职责,细化财政领域事权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6条。其中包括:机构领导91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14条,政策法规29条,行政权力运行45条,规划计划21,财政资金258条,应急管理24条,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0条,招标采购9条,新闻发布4条,提案议案办理11条,政策解读15条,监督保障26条,回应关切28条,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内容的校对审核,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对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等作出明确要求,并定期对全县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进一步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向基层单位延伸;按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要求,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五)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同时制定相关文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通报制度。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出现虚假信息稿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怀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重点领域公开范围不够广、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