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10:47 阅读次数: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远县政府办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怀远县引凤路308号;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3:00 -5:00;联系电话:0552-8053357;传真号码:0552-8053357;电子邮件:zfj58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条。其中包括:机构领导71条,机构设置7条,人事信息7条,政策法规18条,行政权力运行37条,规划计划10条,重大决策公开3条,财政资金11条,应急管理3条,新闻发布4条,回应关切42条,监督保障111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

(一)绕中心工作,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和市、县政务公开办要求,主动按照目录规范升级目录,重新整合 “五公开”目录,提升公开实际效果。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求把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的,都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强化体制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1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本机关不掌握”的为1件,占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及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对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22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0

4

行政强制

1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解读的不够深入。

改进措施:不断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制定依据、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继续发挥专家、新闻媒体等多方解读主体协调配合的作用,形成持续有效的解读氛围,深入解读政策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从公众视角出发,及时公开公众关注领域及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积极主动开展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一是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在政务公开网站创建“条例贯彻落实”栏目,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现场答疑等形式,就我局在城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以及下一步计划等进行宣传展示。通过活动加深了群众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知晓率,为新条例的施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