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08:59 信息来源:怀远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公安局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26号,电话:0552-2226016,邮编:233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怀远县公安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各类公安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346条。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公开内容涉及户政服务、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行政执法信息、交通管理措施等各方面,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均来源于网页申请。在受理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规范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各环节,按时答复率达到100%,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报送职责与审核流程。各科室、所、队确定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初审本部门业务相关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局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复审,重点审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保密性,对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等敏感信息严格把控,有效保障公开信息质量。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清查,及时更新失效或变更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多种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方面运维管理,制定详细的发布计划,及时发布信息。充分发挥“怀远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发布公安工作动态、警务资讯、安全提示等信息1130条,总阅读量突破3996.7万次,增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自查和常态巡网工作,对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栏目梳理自查,确保无严重表述错误和事故隐患。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网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建议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9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255

行政强制

35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0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缺乏互动性,多数解读以单向发布为主,缺少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公众对政策有疑问或建议时,难以得到及时解答和回应。二是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在公众意见在线下征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内容,并开通评论、留言功能,方便公众随时提问,及时反馈处理问题,加强互动交流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丰富公众意见征集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线下意见征集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举办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他们对公安工作的看法与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单位其他工作做法或成效

一是讲好警营故事。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扎实开展警民恳谈,全面做好入户走访、法律宣讲、预警提醒等工作,2024年共入户走访29122万户。充分依托“警企议事群”“警企恳谈会”“警官包保联系企业”等制度机制,实打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30余件,受到企业一致好评。二是发好公安声音。使用“怀远公安”抖音号、微信公共号全方位展示怀远公安工作成效,55条短视频被省级媒体采用。推出“节日我在岗”“打击经侦犯罪”“创优营商环境”“局长微访谈”“崇尚先进、奋勇争先”“早安怀远,守护常在”等专栏专题原创作品,联动“平安龙子湖”开展抖音直播活动、对接怀远县融媒体中心,展播“怀远公安在行动”视频作品,充分展现怀远公安全体警务人员忠诚担当、履职尽责、不畏艰难、奋勇争先的良好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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