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5:11 信息来源:怀远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公安局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远县公安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有疑问,均可与怀远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26号,邮编233400,联系电话:0552-2226016,电子邮箱:bgs801136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户政、车驾管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信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思想,落实行动,实现管理创新,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单位职能,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174条。其中部门领导信息36条,机构设置信息3条,人事信息20条,政策法规信息6条,行政执法信息9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招标采购信息22条,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1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1件来源于互联网申请、1件来源于信函申请,已按规定办理完毕,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及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探索各类信息公开创新渠道,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同时我局还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除政府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开设了怀远公安抖音公众号、怀远公安微信公众号、蚌埠怀远公安在线微博、怀远县交警管理大队微博、怀远治安在线微博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事项。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0

858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0

0

512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156

200314

行政强制

20

-1

4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452.2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也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待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一)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积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确保做到所有政务信息能够及时、主动公开。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机制,提升内容质量,确保解读材料中的决策背景、研判过程、创新举措等实质性内容和要素完整。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视频、图画等生动多样的方式,突出政策的重点、亮点内容,扩大政策影响。

(三)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如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做好实录发布工作。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有效运用小视频、图解、动漫等多种形式推动新闻发布会宣传由单一渠道向多元化渠道延伸,不断扩大新闻发布的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