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局2014年政务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3-27 08: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局2014年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的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4年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制订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向社会、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依法提供教育信息,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逐步完善政府政府公开各项配套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效能建设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合力工作态势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在拟制文件时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由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网公示,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工作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教育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了条件,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电子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对网站信息内容、互动应用、框架设计、维护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版更新,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教育系统信息的全覆盖。建立健全息公开机制,畅通政府公开渠道。此外,还及时通过报纸、宣传栏、制作广告牌等多种途径发布信息。

    二、政府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工作

    教育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在县政府服务中心设立窗口,一年来,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办事,行政审批逐步走向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法治化轨道。
   (一)、民办学校审核职能职情况
    一年来,教育局派驻政府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在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工作中,对提出申请的,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凡符合办学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并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面

    教育局切实加强了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由具有中、高级职称,在县内同行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的教师组成。县教育局下发了《怀远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对申请认定的对象和范围、申请时间、提供材料和认定流程作了详细说明,并在怀远教育网予以公布,所有认定过程公开透明,有力保证了201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三)中小学生休转学方面,服务窗口坚持按原则办事,改变工作作风,简化程序,实行便民一站式服务,成立至今共办理休转学事项5000余件,获得家长及学校一致好评。服务中心两位窗口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态度良好,得到了老百姓和中心领导的好评。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专门开会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局还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