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25 信息来源: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怀远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产业园经投大厦6楼,电话:0552-8212182,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共计284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4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财政资金11条,乡村振兴5条,行政权力运行49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招标采购29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43条,监督保障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事项。县经信局始终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要求,持续优化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确保答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台账管理,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建立台账备查。三是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开展认真审查,我局全年无需要进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管理,我局在今年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重新调整。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的完善程度。对主动公开目录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乡村振兴相关内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政策解读、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调整。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主动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五)监督保障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对每次政务公开测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进行通报和整改。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明确各科室的责任分工,并加强日常的指导与监督。督促各责任科室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同时,全面开展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整改。全年并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针对性不突出。下一步将结合我县工业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收集群众意见,了解企业关注的惠企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以提升企业获取政策信息的便利性。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乡村振兴、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栏目进一步夯实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为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的关切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政策解释工作,对群众中询问的问题进行简明扼要的解释,让群众和企业更加便捷地了解政策申报的相关信息。在2023年,发布了36条主动回应信息和6条互动回应信息,内容涵盖了企业关心的惠企政策申报、称号申报、企业专业培训以及跨地区产业对接会等信息。确保群众和企业能够准确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2、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工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我局于2023年6月举办了“怀远县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旨在通过专精特新企业的宣传工作,激发我县工业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发展动力。会上,向社会公布我县3户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以及2户省级和6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名单。通过此次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展示我县工业企业的蓬勃发展态势,进一步激励更多的企业不断追求卓越,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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