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关于印发2012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2012〕12号)、《关于编制怀远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怀政〔2011〕82号)、《关于印发<怀远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12〕6号)和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工作电话会议精神,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机关、服务型机关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怀政〔2011〕60号)、《关于编制怀远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怀政〔2011〕62号)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民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怀远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怀远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怀远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安排专人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编制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业务人员专门抓,各股室密切配合,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从组织上制度上有力地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梳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清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要求,对民政部门需向社会公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细致的编制,编制了《怀远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怀远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岗位说明书》、《怀远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程图》。对各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受理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期限进行了祥细的说明。
按照《怀远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内容,确定我局编制目录,共梳理出23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6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便民服务事项2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编制工作按照要求,按期上报县法制办审核。
(三)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在年初民政工作部署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同步推进。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充分发挥县民政局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了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大幅度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流程,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四)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一是按照职能要求,全面公开信息。将民政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为重点,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做好民政领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通过发布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开救灾救助资金、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公开形式
怀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60.170.156.172:8050/index.jsp)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和数量
2012年,县民政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3条。政务服务受理事项187件,办结18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怀远县民政局未产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例。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收费项及减免项
今年以来,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本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怀远县民政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民政局政务公开的信息量非常大,但公开的信息内容较少,主要原因一是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主动性不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调忙于局主要事务工作等客观理由,没有从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考来高度重视,导致信息量不够,公开不透明,公众知晓率较低。二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的程序需进一步规范,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让公众深入了解和知晓民政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机关服务。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部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为重点,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村民自治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特别是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财务收费的信息公开。
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作用,继续推进各单位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内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快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