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县民政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于怀远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邮编:233499,电话:0552-83560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6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5402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5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4条,建议提案办理17条,机构领导17条,机构设置31条,人事信息11条,财政资金171条,应急管理21条,精准脱贫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4条,行政权力运行339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招标采购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5条,新闻发布10条,政策解读30条,回应关切24条,监督保障61条。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规范。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1件,占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定期采取按分级目录逐项逐条进行自查的方式,重点查找内容更新是否及时、内容是否丰富、有无错别字、是否单独附件、内容是否符合规范等方面。在自查过程中,对出现提示信息的及时予以更新内容,对每一级目录以及分目录逐条进行查看,在及时更新内容的同时,坚决杜绝空栏目的出现,对确实未发生的事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说明。同时对上传的信息内容再次进行了保密审查,杜绝出现涉密信息。
(五)监督保障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作为实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重要目标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全程主抓,各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落实。并针对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职能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组织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和基本目录规范。最大限度消除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带来的工作衔接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制运行不出现断档现象,有力地保证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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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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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6 |
93 |
33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
0 |
行政强制 |
0 |
|
0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13.14695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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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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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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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1 |
0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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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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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1 |
1 |
1 |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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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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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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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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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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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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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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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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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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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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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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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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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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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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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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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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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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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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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如有时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新闻发布数量较少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