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08:10 信息来源:怀远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民政局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路229号,电话:05528356088,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月对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未成年人救助、高龄补贴、居家养老补贴等情况进行公示,按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针对《怀远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2024年全县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安排》、《怀远县民政局关于动员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开展集中救助活动的紧急通知》4个文件通过H5、文字、图片、负责人解读的方式进行文件内容剖析,确保文件解读种类繁多,群众喜闻乐见。截至1231日,我局共公开信息391条。其中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5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3条,社会福利类信息138,社会组织类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怀远县民政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无群众通过相关途径向我局发出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落实抓,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针对重大决策预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及反馈工作。对于民生类问题,及时做好文件公开,踏实做实政策解读,兜牢民生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及时发布各类民生要点时事,社团民非年检记录。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制定怀远县民政局外宣稿件公开制度,执行不审批不签字不外发流程,全年所有政务公开内容均留有纸质签字档案,便于检查存档。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即由局领导总抓政务公开工作,定时抽查政务公开审批台账。结合外部监督,通过设立反馈方式,搜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逐条梳理,共同监督政府公开工作运行。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3.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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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两项问题。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不足。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中,2024年全年意见征集3条,意见反馈3条。二是存在部分领域超时现象。在社会救助栏目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子栏中在12月份出现更新超时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立足群众利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征求意见反馈,促进民生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会同相关科室,按月上报民生类文件,若零报告提供纸质说明,确保重大决策文件无一遗漏全部公开。二是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要求,开展“日监督,月检查”监督模式,将监督落到实处,严格杜绝栏目超时类现象再度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单位其他工作做法或成效

一是在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我局对年初下达的4个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开展解读工作,先后使用H5解读、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文字解读、二次解读等多种方式从不同角度对政策文件解读,内容丰富,让群众易于理解便于记忆。二是经常开展自查活动,在政府信息发布时,对于文件内容、附件逐字逐句审查,部分按规定需要公开花名册的文件信息,确保敏感信息加密脱敏处理,全年未发生个人隐私泄类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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