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5:29 信息来源:怀远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审计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五楼,电话:0552-8212018,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县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怀远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怀远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怀远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行政办公中心五楼;邮编:233400;电话:0552-8212018;电子邮箱:ahhyxsjj@126.com)。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62条。其中包括:机构领导52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5条,政策法规8条,行政权力运行8条,规划计划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财政资金10条,应急管理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招标采购10条,新闻发布3条,提案议案办理7条,政策解读7条,监督保障6条,回应关切5条,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责任、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做好各栏目更新、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努力做到让公众一目了然,查看信息方便、快捷。同时,做好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公布审计动态。

(五)监督保障

按照《怀远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局各项业务工作动态,同时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单位内部年终考核。

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021年,各股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强度存在问题。二是本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将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克服问题和困难,完善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强度。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数量、质量,按照“八要素”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高质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