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6:32 阅读次数: 字号:【  

怀远县数据资源管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怀远县数据资源管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怀远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怀远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镇圣泉路311号五楼办公室;邮编:233010;电话:0552-8919001;传真:0552-8919001;电子邮箱:hyzwfw@126.com)。一年来,我局通过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业工作信息的公开,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政务服务最新政策动态,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信息。将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工作规划,重大决策,财政资金,权责清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服务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全年共主动发布信息280条。三是做好政民互动。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回应活动,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查询点。我局在政务服务大厅总服务台设立了政务公开查询点;在大厅增加了事项查询机和自动办事机,重点对办理依据、所需材料、办理时间、监督渠道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怀远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利用各镇(街)、村(居)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开;四是利用各类普法宣传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五是利用各类宣传日或纪念日组织活动时,现场对外公开宣传县政府相关为政务服务策。

(五)认真落实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领导解读较少。

改进措施:不断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继续发挥专家、新闻媒体等多方解读主体协调配合的作用,形成持续有效的解读氛围,加强主要领导解读、图文解读的力度。

二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在政务服务大厅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积极主动开展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大屏幕标语、现场答疑等形式,就我局政务服务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以及下一步计划等进行宣传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