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8:28 信息来源:怀远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水利局 字号:【  

怀远县水利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348,电话:0552-8321927,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436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88条,规划计划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6条,财政资金1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0条,上级政策解读2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监督保障44条,回应关切24条,六稳”“六保工作栏目6条,其他栏目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学习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必须把握公开原则,熟悉申请程序,了解操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每天关注网站、电话及邮箱的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加强培训、规章制度保障等方面。一是立足水利工作实际,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让更多的人了解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各个环节,统一答复文书,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有序。三是落实信息审核发布责任制。实行信息发布员、保密审查员、政务公开分管负责同志“三级负责制”,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

切实做好服务。对外主动公开联系方式,并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写明电话、邮箱等信息,方便公众联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网站管理制度,构建全面准确快捷的网站运作体系,持续加大信息更新,提高栏目内容保障水平;及时开展平台漏洞修复补丁升级、安全加固等措施,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推进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等栏目,加快推进我县水利领域基层公开标准目录的制定和信息上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发布制和分级负责制,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后发布,股室负责人为第一审核责任人。发布的重要信息需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水利信息提供各种渠道。同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特别是对合理意见要认真采纳,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和解释,对重要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各股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2.0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因人员调整变动,导致政务公开工作衔接不畅,新接手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少数信息发布不规范,容易出现错敏词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要求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加强学习《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不定期组织信息发布工作人员进行自查自纠,针对性地解决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县水利局严格落实多层审核制度信息发布需经过审核人,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发布。结合县信息办抽查检查中容易出现的错敏词问题,不定期组织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人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学习《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发布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牢固树立信息发布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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