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08:42 信息来源:怀远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司法局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启王路中段,电话:0552-8212004,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我局利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政务公开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信息总数370其中涉及行政复议20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10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4条,较好的向公众展示了我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栏目调整和各项信息发布工作,认真落实解读类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严把保密关和隐私关,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隐私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确保不发生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载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同时还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怀远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

局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通报问题清单,督办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力保证了公开的各项信息及时、有效、可靠。2022年,我局能够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着不足和亟需提高改进的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方面仍需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需要持续保持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仍需继续加强,仍有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够精准的情况发生,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开展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的学习,切实提升全体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打牢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全流程进行规范,确保公开工作质量有效提升,信息发布规范全面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本年度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公开开展专项提升行动,根据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对照省、市、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责任,要求各司法所对标对表,抓好工作落实。由公法股牵头,统一编辑制发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指南,将机构职责、地址、电话、办事流程、程序告知、规章制度、群众评议、工作台账等进行了规范统一。

(三)创新做法。

一是拓宽公开范围。对全局所有业务进行系统清理,明确司法行政各业务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等,确保应予公开的全部公开到位。强化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落实各项责任到位。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利用 “怀远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第一时间公布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为群众获取司法行政信息提供便利窗口。做好县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公开司法行政最新政务动态, 按时公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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