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4:50 信息来源: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荆山镇南大街42号三楼,邮编:233400,电话:0552-88550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怀远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共计公开政府信息300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4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机构领导18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13条,财政资金29条,应急管理6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4条,行政权力运行42条,招标采购11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21条,回应关切19条,监督保障19条。与2020年度相比,我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质量、时效、涵盖范围和准确性、指导性方面均得到了较大提升,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改善发展环境、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并不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新《条例》的实行,赋予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我局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局办公室统筹信息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举办的各项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严格落实监督保障工作,需要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信息公开等内容,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信息员方可发布。进一步探索各类信息公开创新渠道,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监督我单位的工作。在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有关信息公开要求,上传了大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对局发文件需要公开的内容,积极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为方便群众对工作的文广旅新局监督,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功能,通过电话、网上及信箱等多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公开领导成员、办事机构、政策法规、咨询电话等服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文旅系统年终考核,各股室、各二级机构皆能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为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将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栏目类别进行及时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人员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举办的各项培训,新《条例》实行后,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网站管理与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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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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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整体较好,但也存在有待进一步改善之处:一是部分解读材料存在解读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专家解读质量不高;二是进一步增强线上政策咨询服务功能,发挥线下综合服务窗口作用;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㈡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网,并且逐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完备、有序、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