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4:54 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应急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3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等文件要求,制作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镇启王路703号,电话:0552-8212655,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公众发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提示信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535其中,应急管理64安全生产148条,救灾9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2条,回应关切149条,全年未存在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求因此,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为0,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强调立足公开重点,确保全面准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确保平台平稳运行。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栏目要求,全面公开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财政资金使用安全生产、防灾救灾领域的法律法规、决策部署等重要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众随时查阅2022年,县应急局未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未建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阅点等。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局重要信息公开前经主要领导进行审核,坚持谁供稿、谁负责。强化网站栏目维护责任分工,将维护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个人,列入干部考核内容。

二是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发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年底报送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坚持以县政务公开办和月度测评反馈意见为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公众对县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收到政务公开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要法律法规转载力度不够,重要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公开内容的便民性、服务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转载与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制度等,丰富对重要政策的解读形式,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方便理解;二是及时对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提高主动回应力度,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相关、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消防安全、社会安全等信息方面,加大公布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县应急局认真落实《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分工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救灾工作,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县应急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并根据分工要求和工作时限沟通各相关股室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规范有序推动公开工作。

怀远县应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