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4:50 信息来源:怀远县政府信访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政府信访局 字号:【  

怀远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信访局联系(地址:蚌埠市怀远县启王路701号,电话:0552-8212860,邮编:233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202211日至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条。其中,机构领导14条,规划计划2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财政资金11条,应急管理13条,招标采购8条,新闻发布3条,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1条,上级政策解读6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监督保障18条,回应关切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共0件,无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台账化管理,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登记,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依托怀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由专人负责向局各科室收集公开信息,通过三审三校后,根据栏目进行发布,并对群众关切的问题予以及时公开、需要定期公开的事项按时公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建设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班子成员会议,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掌握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二是局各科室之间交流沟通不够,信息提供不够积极。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确保工作人员在保证时效性的基础上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所有政务信息符合整体要求。二是加强局各科室之间的交流沟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定期对接各科室,确保及时准确全面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重点内容公开。20222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自《条例》发布以来,县信访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线下宣传、会议宣传等多种渠道开展《条例》原文、《条例》解读图文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宣传,取得了良好成效。

附件:怀远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