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2:51 信息来源: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怀远县启王路703号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8办公室,电话:0552-8213800,邮编:233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落实国办、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有关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全公开工作主管职责,全力推动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22共计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2条,其中:政策法规23条,行政权力运行156条,财政资金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受理申请3均为邮寄申请全部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根据《条例》《规定》要求,落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其配套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维护。根据《条例》《规定》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日常更新维护。按时发布我局各类规划计划、机构概况、行政权力运行、预决算等信息,持续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等信息的调整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我局在做好栏目日常更新维护的基础上,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优化栏目设置,新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我县供水、供气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持续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按照《条例》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全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的深入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深化,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存在信息发布数量少、质量低现象。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宣传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条例》《规定》及时将政府规范性文件、法规等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提高信息的知晓率,不断提高信息编写质量,提高我局信息的社会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由县一级层面牵头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请有关领导、专家、权威人士、政务公开工作资深人士等开展授课培训;采取走出去,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交流和取经,向上级部门学习、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通过学习,汲取营养,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思谋工作方法和路线调整,解决工作中难题。并对政务公开系统,各单位承担任务进行梳理归类、归总,根据县本级及各部门工作实际将不属于或无权限的事项进行协调把关,妥善处置权属问题。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