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常坟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怀远县常坟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均可与常坟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怀远县常坟镇人民政府,邮编233400,联系电话0552-8683333,电子邮箱hyxcfz8683333@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常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六稳”
“六保”
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经费,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 2、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落实到位。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党政办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党政办为日常办事机构,承办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业务,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能推进。 3、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1条,其中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71条,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35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2条,提案办理12条,财政资金31条,为民服务12条,脱贫攻坚45条,社会救助38条。公开信息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内容涵盖城乡规划、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重大建设项目、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预决算、涉农补贴补助、征地拆迁补偿、环境保护、防汛抗灾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烤烟生产、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各大应公开领域信息,所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制度,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镇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相关文件,及时启动对本镇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我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然存在着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部门间没有专人负责收集、撰写信息,只凭借办公室人员上报,与部门间不能有效建立联系,不能及时上报部门工作动态。 改进措施: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加强监督、检查、考核,提高各部门的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培训;加强对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规范、提升政府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常坟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各项权力和权限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