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常坟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坟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全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均可与常坟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怀远县常坟镇人民政府,邮编233400,联系电话0552-8683333,电子邮箱hyxcfz868333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常坟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特别是关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我镇严格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3条,其中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68条,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29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2条,财政资金27条,为民服务19条,社会救助55条。常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
“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相关文件,及时启动对本镇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我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完善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涵盖领域还不够广,质量还需提高。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三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梳理栏目。根据栏目设置不同栏目需要的信息及时查找更新。二是结合县政府办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