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常坟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1:28 信息来源: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常坟镇 字号:【  

常坟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全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均可与常坟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怀远县常坟镇人民政府,邮编233400,联系电话0552-8683333,电子邮箱hyxcfz868333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常坟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特别是关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我镇严格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11日至202112 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3条,其中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68条,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29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2条,财政资金27条,为民服务19条,社会救助55条。常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 “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11日至1231日,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相关文件,及时启动对本镇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我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完善工作制度。
    二是及时整改上报反馈政务公开测评问题,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工作培训,对各部门处理问题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予以通报,抓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保证数量、追求质量。
    三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21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涵盖领域还不够广,质量还需提高。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三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梳理栏目。根据栏目设置不同栏目需要的信息及时查找更新。二是结合县政府办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