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古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古城镇刘桥街道古城镇人民政府,电话:0552-8861003,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25条。其中主要包括财政专项资金198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57条,惠民惠农专项补贴27条,政府领导43条,政府会议20条,应急管理34条,乡村振兴21条,回应关切18条,对农业农村政策文件、民生事项、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通过公开栏目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广泛公开、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持续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内容,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2023年古城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镇持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对照我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规范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及上网信息。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事实,统筹梳理并发布各类农业农村政策及本级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质量。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对照目录调整指南及县级会议部署要求,完成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信息迁移核查工作,对调整后的主动公开目录内的各项政务信息进行认真比对,确保迁移信息完整。三是设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畅通公开渠道。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部门,积极与镇直各单位沟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持续巩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镇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对县级反馈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整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镇直各部门人员定期对我镇信息公开内容开展联合巡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邀请我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群众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会,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工作建议,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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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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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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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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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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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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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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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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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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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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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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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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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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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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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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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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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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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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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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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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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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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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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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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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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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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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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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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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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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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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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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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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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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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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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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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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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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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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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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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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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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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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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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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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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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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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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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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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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各栏目公开的内容在数量及质量上与群众当前对政务信息的需求仍存在差距,对于政策解读、农业农村政策、乡村振兴开展情况等内容公开内容不够广泛,更新不够及时。
二是助推政府工作透明度作用发挥不明显,2023年度我镇历经机构改革、区划调整及人事变动,在此期间未能及时将我镇政府领导、内设机构、所辖各村简介等及时进行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对我镇政府架构梳理不够清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实行“一月一更新、一季度一整改”长效工作机制,要求镇直各业务部门务必每月定期提供有关栏目信息,对没有及时提供信息的部门进行季度通报。制定监督检查、表彰奖励等推进措施,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
二是突出重点,提高实效。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尤其是政府架构、公共服务、民生保障、财政资金等栏目,通过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古城镇严格对照县级政务公开办要求,坚持“高效便民,实用惠民”原则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照五大功能区精准配备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熟悉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政务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自助办理和惠民惠农相关政策咨询等政务服务,帮助群众了解更多政务信息。二是聚焦群众重点关注的低保五保、重残困残、大病救助等民生帮扶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线上定期公开政策标准和发放清册,要求所辖各村对各项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线下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结合我镇实际规范发布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对各类为民服务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部门履职监督渠道,持续推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怀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