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1:15 信息来源: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古城镇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古城镇刘桥街道古城镇人民政府,电话:0552-8861003,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本级408条,两化栏目147条。其中主要包括:财政专项资金96条,应急管理18条,回应关切19条,政策解读4条,监督保障22条。按照怀远县政务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对我镇行政区划、自然地理、政府主要领导基本信息、工作职责及机构职能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及时补充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通过各类信息渠道,随时关注群众申请,做到有申请必审查,需公开尽公开。据统计,2024年古城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度,古城镇规范信息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定期内容更新机制,信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及年度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公开目录的内容,突出重点,注重时效性。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要求新增信息管理条例,内容包含信息的生命周期管理和信息的动态管理,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根据要求调整信息、有废止的及时删除,保证每条已发布的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一是线上线下同步更新惠民补贴。要求所辖各村对各项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线下公示。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定期更新发布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镇积极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现场督导整改会,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整改。积极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召开专项学习会议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向我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政务公开工作建议,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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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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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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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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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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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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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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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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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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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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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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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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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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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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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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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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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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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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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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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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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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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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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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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镇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些许不足。如在居民生活保障栏目中,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栏目,存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日常工作中对相关信息的关注度,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栏目缺失的元素内容。进一步对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再次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满足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 本年度工作事项

2024年古城镇依旧严格按照县级政务公开办要求,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照五大功能区配备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熟悉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政务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自助办理和惠民惠农相关政策咨询等政务服务,帮助群众了解更多政务信息。二是聚焦群众重点关注的低保五保、重残困残等民生帮扶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线上定期公开政策标准和发放清册,要求所辖各村对各项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线下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结合我镇实际规范发布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对各类为民服务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部门履职监督渠道,持续推进政府工作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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