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河溜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2:39 信息来源:怀远县河溜镇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河溜镇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怀远县河溜镇街道河溜镇政府二楼,电话:0552-8771001,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怀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镇中心工作,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2022年,共计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条,其中:应急信息36条,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68条,乡村振兴65条,回应关切51条,疫情防控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调整充实了河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理顺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审核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和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使广大群众了解到镇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立足于河溜镇实际工作情况,对乡村振兴、政策解读、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对照第三方机构监测问题清单,进行及时整改,并在日常全面自查梳理问题,主动修正。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三是强化考核,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四是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由于部门之间没有及时沟通,导致有些文件、新闻稿件发布日期与成文日期超过20个工作日。二是政策解读不规范。未运用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三是信息公布不够全面,部分栏目缺少“干货”等。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升镇政府各项信息、通知、报告的可读性,文件内容的务实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压实责任,严格考核。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及时整改政务公开测评问题,对各部门处理问题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予以通报,把政务公开纳入考评。

(三)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加强基层乡村振兴、救灾救助、危房改造、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镇政府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和参与村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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