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兰桥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0:23 信息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兰桥乡 字号:【  

怀远县兰桥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全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远县兰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兰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怀远县兰桥镇刘集街道兰桥镇人民政府;邮编:233423;电话:0552-8711001;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 00,下午2:30-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兰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镇严格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怀远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怀远县兰桥镇政府”栏目可查阅我镇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拨打兰桥镇党政办联系电话等方式,向我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兰桥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发布各类信息91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领导、机构设置类信息7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5条,回应关切类信息34条。2021年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除规范性文件0件,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兰桥镇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兰桥镇逐渐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四是深入解读政策措施,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修订发布《怀远县兰桥镇信息公开指南》,核实网站、地址、公开电话、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信息,做到公开信息的准确、公开渠道的畅通、公开流程的清晰。及时按照县政府办要求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结构,按时更新栏目信息。蚌埠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兰桥镇共涉及22个领域,及时在专题栏目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维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每天登陆网站查看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保障信息隐私。二是加强监督指导。镇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进行督查推动,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整改落实。根据县政府办提示要求及时补缺补差,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四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人员编制有限,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强调时效性的工作,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发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及时把握栏目信息更新方向,切实保障群众获取信息的权利。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积极开展隐私排查。我镇针对所有栏目信息积极开展隐私大排查,对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号、家庭住址等重点隐私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涉及隐私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无隐私泄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