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兰桥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09:34 信息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兰桥乡 字号:【  

怀远县兰桥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兰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怀远县兰桥镇刘集街道兰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552-8711001;邮编:233423)。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兰桥镇明确责任分工,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开实效,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加强经济领域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4条,内容涵盖了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信息,其中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4条、财政资金类信息254条、公共服务与民生类信息8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8条、回应关切类信息22条、监督保障类信息26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镇共收到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

兰桥镇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测评反馈,定期开展信息排查整改。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坚持日常信息更新,全力推进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由党政办专人实时更新,定期检查,坚决避免错漏、空白栏目等问题的出现。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主动回应,让政务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三是加强对“两化”栏目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和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对接,准确录入各类政府信息。

监督保障

一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查摆问题,总结梳理政务公开阶段性的难点堵点和问题,根据县公开办要求及第三方检测结果,逐项认真整改,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强化考核,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专区暂未建成;二是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参与度不高;三是村务公开不够规范、标准不一。

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强化,加大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当前全镇财政困难,将制定廉价高效的专区提升方案供主要领导选择,争取早日完成专区改造提升。二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村级广播、基层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三是指导村做好惠民惠农补贴的归档留存,确保专人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在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合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新增惠民惠农财政资金栏目1个,更新信息24条。及时公开惠农补贴相关信息,汇总2022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并在线下村务公开栏进行同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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