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兰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30 信息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兰桥乡 字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兰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兰桥镇刘集街道兰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电话:0552-8711001;邮编:2334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兰桥镇人民政府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聚焦企业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度依托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00余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召开4次由镇直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书记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详细部署工作内容,明确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加强解读力度,拓展解读深度。要求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性文件时,与起草说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发布2条本级政策文字解读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发布决策公开类信息8条、惠民惠农类信息32条、回应关切类信息25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57条、公共服务与民生类信息18条、监督保障类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对申请受理登记、审查告知、办理答复、咨询审核、资料归档等环节做出更加细致的要求。二是行政复议情况和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我镇未收到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审查登记发布制度,健全部门联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对所公开事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测评反馈,定期开展信息排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积极按照上级要求调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完善“两化”栏目,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镇为民服务大厅建设集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服务事项办理、服务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县级反馈问题和监测出的错误信息进行逐条整改,并将此工作纳入对镇直各部门和各村的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做到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完整性。同时线下在各村公开栏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情况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要求。三是2023年我镇在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工作测评中均取得了优秀成绩,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部分问题:政务公开领域的业务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和强度镇直部门和各村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基础理论的掌握,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合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惠民惠农栏目下新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线下公开照片,全镇13个村按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补贴,细化到人,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二是在镇为民服务大厅建设集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服务事项办理、服务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目前专区设置政府信息查询、服务自助办理、依申请公开受理、办事咨询答复4个功能区。安排专人定期投放资料、维护设施、做好群众引导工作。

怀远县兰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