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榴城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可在怀远县政务信息网——榴城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榴城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镇政府405,邮编:233400;电话:0552-821709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榴城镇在镇镇党委、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镇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013条。其中:政府领导24条,机构设置30条,人事信息8条,政策法规27条,行政权力22条,政府重点工作11条,应急管理26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4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1条,财政资金24条,建议提案办理20条,财政专项资金264条,为民服务7条,招标采购15条,乡村振兴22条,脱贫攻坚21条,社会救助89条,政策解读25条,舆情回应24条等。
(一)主动公开
1.把握重点,巩固成果。榴城镇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2.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加强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有效促进榴城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镇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镇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2、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由党政办负责镇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3、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我镇以公示栏、政府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镇政府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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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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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6 |
-5 |
10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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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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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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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40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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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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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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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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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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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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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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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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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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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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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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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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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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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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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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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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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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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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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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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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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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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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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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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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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工作多方面的需求。
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对有的信息过了很长时间后才公开的,失去了信息的时效性,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是公开不够全面。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党政办人少事多,无法做到专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导致信息公布的不够全面,只公布了一部分信息,还达不到要求。
四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控。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又只能部分公开,宣传解释的工作量很大,特别是对应予以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网站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特别是对于我镇征迁工作信息的发布,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报告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榴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