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榴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45 信息来源: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榴城镇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榴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乳泉大道与206国道交叉口北侧100米603室,电话:0552—8217092,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镇坚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高我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紧抓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72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领导信息13条、机构职能35条,公开了55条财政资金信息,220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救助类信息,19条教育类信息,36条惠民惠农资金财政补贴类信息,26条应急管理类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榴城镇人民政府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榴城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督促落实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严格落实了保密审查要求。做到了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严格执行了“三审”程序,确保了内容准确。加强了对村(居)公示栏、微信群等新媒体的管理,重点公开惠农政策等内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按照上级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从制度层面上促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一是坚守榴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充分利用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构建全镇政务公开网络。二是继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公开事项目录日常更新工作,加强指导村(社区)务公开工作,确保镇级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三是完善榴城镇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时完成2023年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及权责清单工作,通过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提升群众的信任度,落实为民理念,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成立榴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以及各站所办和各村的公开职责。二是加强工作指导。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相关培训,及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要求。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根据各级检查督查结果及县政务公开办季度和月监测结果整改,对隐私领域和主动公开栏目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对镇直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实行及时更新、每季度通报,针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逐个破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五是狠抓任务落实。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梳理工作台账,确保落实到位。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七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泄露公民隐私等重大问题,未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现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所发布的解读存在内容单一的情况,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采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公开信息和解读政策。

二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引导专职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做法: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支撑体系。一是联合镇为民服务中心,通过向办事群众发放办事指南手册、一次性告知单和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对外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对我镇重大事项的办理实行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围绕暖民心行动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网络诈骗防范等相关政策, 在政务公开线下专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10余份,现场接待咨询群众40余人次。进一步增进了广大群众对政府职能的了解,有效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怀远县榴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