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集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09:19 阅读次数: 字号:【  

双桥集镇人民政府2018年信息公开年报

 

 编制说明: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双桥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均可与双桥集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怀远县双桥街道双桥集镇政府,邮编:233433,联系电话:0552-8903001电子邮箱:3478192397@qq.com)

一、总体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双桥集镇人民政府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规范。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安徽省政务公开规定》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我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政府领导及领导分工,机构及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为民服务、人事信息、“三公经费”使用、应急管理、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836条。

栏  目

信息条数

占比率

政府领导

28

4.07%

机构设置

24

3.49%

人事信息

17

2.47%

政策法规

90

13.08%

行政权力

7

1.02%

政府工作报告

1

0.15%

政府会议

26

3.78%

应急管理

55

7.99%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

0.15%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3

1.89%

财政资金

5

0.73%

建议提案办理

12

1.74%

财政专项资金

78

11.34%

为民服务

54

7.85%

招标采购

14

2.03%

土地利用和管理

16

2.33%

乡村建设

30

4.36%

脱贫攻坚

38

5.52%

社会救助

67

9.74%

人口计生

12

1.74%

其 他

63

9.16%

回应关切

12

1.74%

政府重点工作

25

3.63%

合计

68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双桥集镇人民政府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双桥集镇人民政府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双桥集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到位;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2、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要不断加强学习,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