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4:52 信息来源:怀远县供电公司 阅读次数: 996 编辑:怀远县供电公司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路180号,电话:0552-8517713,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共计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供电服务5条、公开制度2条、机构领导1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2条、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74条、办事服务5条、服务承诺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公司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部门生成的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由公司领导组成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相关部门专职为具体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建立起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

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主要通过企业门户网站,督促指导公司系统所属基层单位切实做好停限电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同时通过多方面、多角度展示供电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和用电客户及时了解公司各项工作动态,也有利于全社会对供电公司工作的监督和建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宽泛性有待提高,如用电信息等群众急需了解的内容可以寻求合理的文件形式发布。二是敏感信息辨别和处理能力需要加强,如涉及个人隐私、机密信息等关键环节在不经意容易泄露,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投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准确收集可以公开的信息,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调整为适合发布的文件,及时向外发布。二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性,加强参与人员素质,在思想上强化认知该工作的严肃性、敏感性,从多方面完善管控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借公开工作平台,切实回应群众反应较多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做好用电信息告知、最新政策文件解读等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更好地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拓展延伸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拓展公开途径,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收集政务公开网络舆情,促进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展开。

3、创新公开形式,保障信息质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网站公开和政务公开栏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

怀远县供电公司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