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怀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怀远县各乡(镇)学区,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监管,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月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教〔2021〕8号),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了《怀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怀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
集中培训排查整治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监管,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月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教〔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文件精神,坚决禁止并纠正乱收费现象,依法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效,增加群众获得感。
二、培训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以下简称“各单位”)。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月活动,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存在的乱收费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培训阶段(2021 年 3 月5 日-3 月 10日)
组织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学区指导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 年 3 月11 日-3 月 15 日)
各单位针对自身教育收费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填写收费自查表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乡(镇)学区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针对自身教育收费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填写收费自查表(见附件 2);督促指导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逐校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汇总形成本级问题清单台账。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 年 3 月 16 日—3 月 31 日)
1.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聚焦“八个是否”:是否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是否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是否存在以校企合作等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培训费、服装费等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以及各单位是否在投诉、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
2.排查整治安排
县级排查整治。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教体局联合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对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彻底地整改。各单位于 3 月 20 日前将本单位的问题清单台账及排查整治报告(排查整治报告主要包括排查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电子版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报送至县教体局财务审计股,邮箱jck8023450@163.com,联系人:县教体局财务审计股 滕永坤,联系电话:0552-8023450。
在县级排查整治的基础,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组建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组,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典型案例警示阶段
根据此次怀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结果,选取违规收费典型案例,通过专题警示、案例曝光、媒体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警示教育,以促进怀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规范化。
五、建立学校收费监管长效机制
在现有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监管,实现学校教育收费监管常态化。
(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
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应为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强,熟悉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且具有 5 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应带领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并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障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对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民办学校,探索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派驻党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监管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 号)要求,县教体局将根据各校实际情况选定银行,做到“一校一户”,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各民办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均通过选定银行、指定帐户,不得通过其他途径开展收费活动。各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资金进出由县教体局财务负责人签批,方可进行收支。
县教体局通过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实现对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的全程监管。
县教体局统一监制《民办学校收费专用票据》《民办学校代收代管票据》并发放到各民办中小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对放开教育收费的各民办中小学校、各民办幼儿园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审核备案。从 2021 年春季学期起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统一使用县教体局监制的收据。
(三)加强民办学校审计工作
按照“谁审批 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县教体局每年将至少对辖区内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的经济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审计。审计内容涉及辖区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所有经济活动,并出具公开的审计报告。
(四)加强民办学校收费备案及公示
县发改委和县市场监管局引导各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指导实行自主定价的民办中小学校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自觉执行民办教育收费政策,保障民办教育收费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辖区内民办学校收费备案及公示情况的监管,对不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以上二、三、四三项纳入民办学校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民办学校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类型学校适用:根据《教育法》“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违反《价格法》、《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的其他教育乱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教育收费监督检查是教育、价格和市场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是完善教育收费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教育收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县教体局将联合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协调、统一行动,县级成立怀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负责统筹安排怀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培训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教育收费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确完成时限。
(二)加强学习,增强规范意识
县教体局联合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全面学习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收费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各单位要利用收费明白纸、公示栏及各种新媒体向广大师生、家长加大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近几年收费文件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教育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
(四)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吸取违规教育收费的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附件1:
怀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集中培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崔 伟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高瑞超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常化春 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
杨为红 县发展和改革委党委委员 副主任
成 员:吴孝青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副局长
潘美虹 县发展和改革委价格管理股 股长
吴 宝 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副股长
滕永坤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审计股 股长
常 开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核算中心 主任
陈奎景 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 副股长
宋家伟 县教育体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瑞超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审计股股长滕永坤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