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相关部门:
《招商引资项目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9月10日
招商引资项目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清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前期证照办理进度,推动签约项目尽快建成投产,现对招商引资项目从签约到投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明确节点、流程、时限及所需材料,特汇编成一站式服务清单。
一、营业注册阶段
(一)办理节点: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即可进行营业注册。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可采用网办或现场办理两种方式进行,材料准备齐全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
(三)需提供材料:企业注册前需要明确公司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比例、人员职务(担任执行董事、财务、监事、总经理职务等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从业人员人数等信息。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自然人股东需通过支付宝在线认证核验环节。
(四)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二、项目备案阶段
(一)办理节点:营业注册完成后,即可进行发展改革委立项及能评办理。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项目能耗折合标准煤在1000吨/年以上,需联系第三方服务公司编制能评报告书(编制时间约20天,具体事项由企业和第三方公司自行协商),报县发展改革委进行专家评审(评审时间约30天);同步可办理项目备案,材料提交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2.项目能耗折合标准煤在1000吨/年以下的,可直接办理项目备案及节能登记,材料提交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三)需提供材料: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备案承诺书、节能登记表(能耗折合标准煤在1000吨/年以下的项目需填写此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合同复印件;企业还需在安徽政务网上开通法人账号。
(四)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三、用地规划阶段
(一)办理节点: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县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暨项目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用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企业提出用地申请,批准后由县经开区管委会或属地乡镇(街道)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申请,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后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非加盖公章版),企业可提前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时间约15天,具体事项由企业和第三方公司自行协商),待规划图纸设计好后,提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审;
2.项目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项目拟用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视土地具体情况而定:
(1)已组卷报批且完成征迁的土地,达成标准地净地出让条件,出让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10天内,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已组卷报批但未完成征迁的土地,在保障征迁资金的前提下,土地征迁时间为:若征迁量较小(无建筑物或建筑物较少)原则上不超过50天;若征迁量较大(建筑物较多)征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0天。
(3)符合规划未组卷报批的,满足报批条件的,在县经开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提出用地申请并附项目立项文件后,材料齐全的,土地组卷报批时间为90天。
3.从发布挂牌出让公告至挂牌截止时间约为35天;
4.企业需在挂牌出让公告明确的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供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办理。
(三)需提供材料: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发展改革委备案文件、土地出让合同 (划拨取得的提供选址意见书)、用地红线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红线图)、办证红线图shp格式(测绘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文件、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以上纸质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单个扫描及备注,统一打包)。
2.办理《不动产权证》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准备材料:土地出让金发票、完税凭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测绘报告、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不动产中心窗口获取或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s://www.ahhy.gov.cn/zfxxgk/public/24841/52104514.html)。(注:以上材料可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准备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委托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合格证明材料、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测绘报告、税费缴纳凭证。(注:以上材料可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
(四)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阶段
(一)办理节点:项目建设总平图和单体建设方案设计完成,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评审或专家评审通过并按照评审建议修改完善并获得批准后。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企业在取得加盖公章后的规划设计条件,需尽快联系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总平图及单体建筑方案深化设计(设计时间约15天,具体事项由企业和第三方公司自行协商);
2.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由企业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待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用地面积在100亩以上,时间适当延长);
3.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填好面积申报表,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咨询办理);
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提供齐全后,符合审批要求后,2个工作日内,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办理。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供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另需提供单体和总图的CAD版本及shp格式,企业联系规划设计单位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合同)、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文件、城市配套费缴款凭证、发展改革委立项文件。以上纸质材料原则上提供原件,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时均需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单个扫描及备注,统一打包)。
(四)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五、施工许可证办理阶段
(一)办理节点: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经图审机构审查,并出具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企业在总平面图、单体方案通过审批并修改完善后,可以进行地质勘查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约30天,具体事项由企业和第三方公司自行协商);
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报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施工图审查约10天、消防设计审查(甲乙类)约5天(此步骤时限为企业提供材料符合标准的情况下);
3.施工图审查阶段可同步开展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并开展招标程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4.质量报监、安全报监,1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步骤时限为企业提供材料、施工现场符合标准的情况下);
5.办理《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需提供人防工程审批表、发展改革委批文、项目已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材料准备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件。
(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供材料: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验收表、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申请表、工伤保险手续、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进账单、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理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和监理单位任命文件,五方责任主体授权书、承诺书、信息档案,施工图审合格证。
(四)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开区管委会或各乡镇(街道)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完成)
(一)办理节点:发展改革委立项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 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表无需审批,由企业自行登记备案打印回执。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企业在完成发展改革委立项后,即可联系第三方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时间由企业和第三方公司自行确定);
2.企业按照审批权限向市生态环境局或县生态环境分局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进行审查。报告书审批法定时限为6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技术评估)时限3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间)。报告表审批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技术评估)时限1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间,工艺复杂、高环境风险项目开展,一般项目不需开展)。符合审批法定程序后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七、安全设施“三同时”(需在项目投产前办理完成)
(一)办理节点:发展改革委立项备案完成后,可同步推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企业在完成发展改革委立项后,即可联系第三方服务公司逐步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时间由企业和第三方公司自行协商);
2.企业组织并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将以上报告向县应急局、经开区或乡镇(街道)报备。
(三)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八、租赁标准化厂房相关事项准备
(一)办理节点:企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后。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企业签订投资合同后,需与经投集团或怀投集团对接厂房租赁事宜,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做好厂房移交相关手续;
2.企业委托装修设计公司进行装修图纸设计(设计时间约15天,具体事项由企业和第三方公司自行协商),设计完成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分两种情况办理:一是特殊建设工程。设计完成后委托图纸审查机构进行图审,图审合格后向住建局质监站申请消防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合格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若一消验收材料缺失,企业需自行委托住建部门认可的蚌埠市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出具消防验收报告,县住建局予以备案。);二是其他建设工程。设计完成后委托图纸审查机构进行图审,图审合格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经投集团、怀投集团
附件:1.招商引资项目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流程图(单独供地).docx
2.招商引资项目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流程图(租赁标准化厂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