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河溜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帮助受灾群众,改善生活环境质量,我镇出台了《河溜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通知》)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出台《通知》的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从公开征求意见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溜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3421),并在信封上注明“ 河溜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字样。
2、联系人:陈梦如;电话:0552-8771001
河溜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反馈意见表
填表人:
文件 名称 |
《溜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 》 |
修改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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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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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1:关于《溜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附件2: 溜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 溜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保障我镇居民人身安全,切实改善我镇受灾群众生活质量,通过对困难群体帮扶,切实帮助受灾群众,改善生活环境质量。 根据《怀远县2024-2025年度全县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受灾群众生活质量,全力改善我镇受灾群众生活质量,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怀远县2024-2025年度全县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充分征求意见及研判后制定该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摸排我镇受灾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根据全镇的摸排情况经过审核,下发县里分配给我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
河溜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怀远县2024-2025年度全县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5.根据受灾情况、因户施策。
二、救助范围。本次救助对象主要是受灾的大棚倒损、农作物绝收户、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户、受灾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
三、救助程序
1.受灾户申报;
2.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受灾户;
3.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提出的拟救助对象、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
4.镇、村委会利用政务公开栏,公示信息包含救助对象姓名、家庭地址、补助金额等内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受灾花名册报县应急局审核。
5.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表册。乡镇、村居应建立健全救助台账,并存档备查。
四、救助时间和注意事项
1.确定救助对象。各村委会通过“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摸排需冬春救助对象时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即:以户为单位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审核和公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资金下拨后,户不用再次申请,按照“村评、镇审、县定”(同上)的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限内要完成村级公示。
2.注意事项。今年统计冬春需救助对象时,各乡镇(街道)重点把握三个基本的原则,首先必须是受灾困难群众,这是一个基本前提,要把不受灾不能救助作为冬春救助工作的底线红线:二是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确实需要政府给予一定救助,比如因灾致使大棚倒损、房屋倒损、粮食减产绝收或者受灾程度不重但家庭本身比较困难等等,但要杜绝把明显不困难的受灾群众也纳入救助范围:三是严格履行申请、评议、公示程序,形式要件齐全。
五、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
六、公平公正,加强督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资金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陈梦如;电话:0552-8771001。
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