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怀远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9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联系人及电话:王 栋 0552-8012268
2.电子邮件:466641124@qq.com。
3. 网站留言:通过“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提交建议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 2024-04-20 08:12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怀远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在公示期(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19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4月20日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